解析:
夫妻之间在婚姻持续期间所拥有的房产若过户至另一方名下,其是否仍被视为共同财产,这取决于多种因素。
以下将详细阐述相关内容:
首先,如果夫妇双方并未签署过任何赠与或者关于此房产所有权分配的协议,那么,当房产从一方过户至另一方名下之后,它仍然应该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时产。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配偶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皆为双方共有;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曾经签署过相关赠与协议或者就该房产所有权做出了明确的划分,并且协议中明确规定该房产应归属某一方所有,那么,当房产从一方过户至另一方名下后,它便不再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房产更名的注意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夫妻之间的产权变更不能按照买卖方式来改变房产的所有权人;
第二,只有在房屋贷款全部偿还完毕的前提下,才能进行产权人的变更手续;
第三,夫妻间的产权变更无需缴纳税费,只需支付相应的工本费用即可;
最后,无论该房产最终归属于夫妻中的哪一方,它都依然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