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您可向当地法院提交书面请求,要求将债务人的配偶也纳入到被执行范围内。
若欲将债务人兼被执行人的配偶添加为被执行人,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首先,根据个人判断,该债务应被视作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除非夫妻双方在婚期内已经明确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属,并且债权人对这一协议知情。
其次,被执行人和他/她的配偶如有证据证明他们存在恶意串通、故意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的行为,也可考虑将其配偶添加为被执行人。
再者,如果作为被执行人的丈夫或妻子一方不幸去世或者被宣告失踪,而另一方作为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或遗产管理人,那么也可以考虑将其配偶添加为被执行人。
此外,如果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自然人已经离世或者被宣告死亡,那么该自然人的遗产管理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因该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依法承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主体,都有权申请变更、追加自己为申请执行人,此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最后,如果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自然人被宣告失踪,那么该自然人的财产代管人也有权申请变更、追加自己为申请执行人,同样地,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自然人离婚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分割给其配偶,该配偶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