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损伤等级的鉴定基准在于其是否对受害者造成肢体残疾、毁损容颜、听力失聪、视力丧失或其他严重影响人体生理机能的损害。
在进行损伤等级评估时,确保公正客观是至关重要的原则,具体的受伤情况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形加以详细分析与判断。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五条
轻伤一级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厘米以上。
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厘米以上;
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厘米以上。
3、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4、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5、脑挫(裂)伤;
颅内出血;
慢性颅内血肿;
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6、外伤性脑积水;
外伤性颅内动脉瘤;
外伤性脑梗死;
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7、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8、脊髓挫裂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