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机动车辆超载问题所涉及的扣分与处罚措施,具体程度会因超载车辆及超载行为的性质和类别而异。
若超载情况较为严重,甚至可能触犯刑法,导致相关责任人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具体而言:
1.公路客运车辆超过额定乘员标准的,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以二百元至五百元不等的罚款;
若超过额定乘员比例达百分之二十或存在违规载货行为,则将面临五百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款。
2.货运机动车如超过核定载质量标准,同样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以二百元至五百元不等的罚款;
若超过核定载质量比例达百分之三十或存在违规载客行为,则将面临五百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款。
3.对于运输单位的车辆存在超载现象且在经过处罚后仍未改正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将被处以二千元至五千元不等的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