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具有着深远的法律效应,当任何一方当事人对其违约时,必然要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谓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方之间通过书面协议达成的一种约定,其中预售方承诺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的所有权无偿转让给预购方,而预购方则需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项,同时按照约定的日期接收商品房。
这种合同形式,作为合同的一种类型,受到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严格规范和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