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相比之下,拥有51%股权代表着股东有权决策公司控股权,而普通股权通常未明确展示股东的影响力所在。
以实例为证,若持有51%股权,即可行使控股权,进而对公司的日常运营议案进行全盘掌控;
反之,若仅剩余49%股权,那么在投票决议环节就难以展出具压倒性优势。
所谓控股权,就是股东在公司中所持有的股份达到50%以上,或在50%以下时,其所持有的股份依然占据最大比重,从而得以影响和操控企业的经营活动。
控股权可进一步细分为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两种类型。
其中,绝对控股要求在股份占有方面具有绝对优势,必须达到50%以上的份额;
而相对控股则是指尽管未达50%,但在众多股东之中,仍属于相对多数股份,亦即相对控股地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八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