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合同编号即为合同备案号码。
当我们在网络上完成购房合同的签署之后,该合同的编号将会由系统自动生成。
其次,所谓的“网签”,实际上是指交易双方在签订完合同之后,前往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并且将其公开披露于互联网上。
在此过程中,相关部门会向交易双方提供一个唯一的网签号码,以便他们能够通过此号码在网络平台上进行查询。
而网签制度的设立,主要目的在于提高房地产交易的透明度,防范一房多售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第十一条
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具体办法,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