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未经许可擅自挪用公款这一行为,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首先,若此种行为涉及到非法或营利性质的活动,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同时并未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归还,则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责任。
其次,如果情节较为严重,那么刑罚将会升级至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再者,如果挪用公款的数额极为庞大且未能如数归还,那么将被判处十年以上甚至是无期徒刑。
最后,如果这些公款原本是用于救灾、救援、防洪、特殊照顾、扶贫、移民、救济等公益事业,那么此类行为将被视为从重处罚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那些将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款项物资擅自挪作他用的人,也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