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申请户口迁移须符合如下任何一个条件:
1.属于拥有合法固定居住场所类型的公民。
在此种情况下,要求申请人在迁入地需持有不动产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等能够证明其拥有正式住所的有效证据。
2.具有相对稳定职业或经济收入来源者。
例如,属于工作调动、招聘员工、干部选拔入户的人群:
需提供工作调动推荐信或录用(聘用)通知书(或报到介绍信);
调动人员登记表或录用(聘用)人员审批表;
录用(聘用)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以及为被企业录用(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
3.引进的优秀人才。
需提交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拟迁移户口人员的户籍证明及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文书;
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4.亲属投靠。
包括新生儿入户、夫妻投靠入户、父母子女投靠入户以及近亲投靠等情形。
5.高等院校毕业学生。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