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提升物业服务费用须经以下两方面业主的集体决议通过:
首先,需征得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占据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的赞同;
其次,得到占总人数过半的全体业主的认可。
就此而言,在制定和修订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涉及共有的权益以及共同管理权利等重大事宜上,均应遵循广大业主的意愿进行决策。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