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无正当缘由未按时出庭应诉,法院有权做出缺席审判裁决。
倘若作为原告的当事人在接获法院传票后未能出席法庭审理,法院将视该案为自动撤诉,除非原告在此前已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
反之,假如被告于收悉法院传票后未如期参审,法院亦可照常进行缺席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