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受理费用收取问题,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参照财产类案件的收费标准进行计算。
具体来说,如果涉案金额在1万元以内,则每宗案件只需缴纳50元的受理费;
若涉案金额超出1万元但不足10万元,则需按照2.5%的比例进行额外支付;
而对于其他情况,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