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
首先,我们应当尽可能地与租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并寻求和谐的方式来解决出现的问题,以此来防止矛盾升级或导致更加严重的经济损失。
在与租户交流时,应详细阐述自身所面临的困境及期望获得的帮助,同时提出符合实际情况的解决策略,例如适度降低租金费用数额,使得双方都能够承受且达成共识。
协商无疑是解决这类问题最为温和无害且成本相对较低的手段之一。
2.
然而,若通过友好协商仍无法彻底解决问题,或者租户拒绝遵守先前签订的协议条款,那么我们便不得不考虑采取法律措施加以应对。
这其中就包括向当地法院提交诉讼申请,请求对方归还租金费用。
在诉讼过程中,我们需提供充足的证据支持,例如租赁合同、付款收据等等,以证实租金费用的真实性及其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归还的事实。
倘若在租赁过程中,出租方故意隐瞒了店铺即将到期回收的重要信息,那么这有可能构成欺诈行为,受骗者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全额退还租金费用。
但是,如果双方在租赁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均是基于自愿原则且完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租金费用通常情况下将不会被强制要求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