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构成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所需满足的首要条件在于,因虚假财会报告给掌管国库或参与投资的公民造成的经济损失必须达到累计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数额;
而另外一种情况则是由于编造虚假财务,从而在非法活动中获取的收益额超过1万元者也同样适用立案侦查的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