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国家立法机构可以依法创设和规定全国性的行政许可,而设定权则归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国务院亦有权依法创设和规定各种类型的行政许可,具体而言,可通过发布行政命令或者制定行政法规两种途径实现;
此外,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也有法定权力,可以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以设定相应的行政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
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
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