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持有林权证书的林地若遭受征收所获得的补偿方案如下:
首先,用地单位须依据上述已经审批的相关文件,向原预审机关——即国土资源管理局提出关于该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其次,将由国土资源管理局承担起对这片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实施征收的具体职责,并与之签署补偿安置协议,按照严格的征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最后,国土资源管理局会根据已获批复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和安置补助工作全部完成之后,向用地单位发放批准用地的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一条
为了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征用林地、林木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