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卖家发送错误货物给消费者并由此导致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时,消费者有权与卖家进行磋商以寻求赔偿事宜。
基于该种情况,消费者还可以选择向卖家申请全额退货,或就换货问题与卖家达成共识。
在此过程中,所有因换货而产生的快递运费应由卖家来负担。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