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企业的财务账目中,个人所得税应当被记录在“应交个人所得税”这一会计科目之中。
由于该税收是由企业负责替员工承担并进行缴纳的,因此在计算发放给员工的工资额度之时,有必要同时期对其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以借贷记账法进行会计处理,具体而言,就是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这一账户,然后再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以及“现金(或银行存款等)”两个账户。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不应该将个人所得税直接计入到管理费用当中,也不能简单地贷记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