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排他性,乃是指某种物品所具有的特性,能够防止他人对其进行使用。
当某位消费者成功购得某种商品的消费权益后,便可将其他消费者排除在获取该商品带来的利益范围之外。
在此过程中,私人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所展现出的排他性特征尤为显著。
此类排他性的表现形式具有两重含义:
首先,物权具有不可侵犯之本质属性;
其次,同一物件之上,无法同时建立起两个内容相互冲突、互不兼容的物权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