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若涉案金额在3万元人民币至20万元人民币之间,将依法判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处以罚金。
2.倘若涉案金额在20万元人民币至300万元人民币之间,将依照法律法规判处被告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
3.若涉案金额高达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将依法判处被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多次索贿的;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