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了谅解书之外,还必须提交由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的关于被判刑人员在获得假释之后对其所在社区可能产生何种影响的详尽调查与评估报告,旨在确保假释程序的顺利进行,预防因监管不力等原因导致的罪犯脱离或逃脱监管,从而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推进和有效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是否移送下列材料:
(一)减刑或者假释建议书;
(二)终审法院的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制件;
(三)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四)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
(五)其他根据案件的审理需要移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