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行为人为实现自身私欲,采取通过各类通讯软件与对方进行交流,要求受害者传输相关图片、视频等方式来供其观赏,以此解所谓性欲望之困,实际上在犯罪性质上完全符合我国法律对猥亵罪的认定标准。
尽管不存在直接身体接触这一事实,但仍应按照猥亵罪的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