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相关问题时,我们应该以实际情况为基础进行深入剖析。
若双方曾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该处房产应属某一方单独所有,那么这份房产便不再被视为夫妻共同财富。
但若双方并未对此事做出任何协议规定,那么此房产将毫无疑问地被视作是夫妻间的共有时产。
在婚姻关系仍处于存续状态下,夫妻所得到的以下各类财富,皆可被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且这些财富将由夫妻双方共同拥有:
(一)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等收入;
(二)生产、经营及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与而来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