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小孩的父母无法承担起监护与扶养责任之际,他们的养育权利可以转移至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直系血亲长辈手中。
在夫妻离婚之后的任意时间点上,无论仅为单方面或是双方的经济状况或抚养能力发生了显著变化,都可能产生变更子女抚养权的需求。
当涉及到更改子女抚养权时,通常首先需要由双方面对面磋商达成共识;
若未能取得共识,则可通过法律途径来寻求公正裁判。
通常,在审查相关法律条款后,法院应会在特定条件下给予支持并进行更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