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许多地区都实施了针对正常卸任的村党组织书记的生活补贴政策,这一政策依据他们在职位上的任职期限进行了划分,共设为三档。
具体来说,对于那些连续任职超过六年或者累计任职超过九年者,他们享有的生活补贴标准将不低于现今在职村书记基本报酬标准的10%;
而对于那些连续任职超过十二年或者累计任职超过十八年者,他们的生活补贴标准将提高至20%;
最后,对于那些连续任职超过十八年或者累计任职超过二十七年以上者,他们的生活补贴标准将进一步提升到30%。
然而,对于正常卸任的村主任而言,他们所能享受的生活补贴标准将是相同任职年限正常卸任村书记生活补贴标准的80%。
例如,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就规定,对于离职的村主要干部,如果其担任正职的累计时间达到九至十五周年,那么他们每个月可以获得180元的补贴;
如果累计时间达到十六至二十一周年,那么他们每个月可以获得220元的补贴;
如果累计时间达到二十二周年及以上,那么他们每个月可以获得260元的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一条
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给予奖励。奖励坚持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公务员集体的奖励适用于按照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或者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