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捡到他人物品的人明明知道该物属于他人之遗失物,却以此为由拒绝将此物归还给失主,并进而向失主要求支付财物作为交换条件,那么这种行为无疑构成了敲诈勒索犯罪。
当此类敲诈勒索行为所涉及的遗失物价值达到我国刑法关于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时,即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正式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敲诈勒索罪,即是指行为人为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通过恐吓、威胁或者要挟等手段,强制性地从受害人手中夺取公私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然而,如果上述行为并不满足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我们也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这类行为人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