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物业并未权利制定限制业主阳台门窗设计的相关规范。
首先,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存在为委托合同关系,在此基础上,物业公司在履行其物业服务职责时,其并不具备对业主进行强制性管理及约束的法定权力。
其次,业主作为住宅的法律所有权人,有充分的自由选择权来决定是否对住宅的阳台门窗设计进行必要的调整,但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调整行为不影响其他业主的权益,并且不能违反物业管理规约中的相关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
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