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为了确保人力资源管理措施的规范化,强化企业内部奖惩机制以及福利政策的完善性,从而进一步提升职员们的工作热情与工作效益,推动公司整体运营水平的提升,我们特此设立了全勤奖这一奖励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并未对全勤奖做出硬性的规定,它仅仅是作为企业内部的一种奖惩管理手段,因此各家企业所设定的全勤奖要求以及发放标准均有所不同,这属于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范畴。
只要这些规章制度是合理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那么它们就都是合法有效的。
通常情况下,当月内未发生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或旷工行为的员工,将有资格获得全勤奖的奖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