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我们需妥善保管所有的病历、发票以及收据等相关材料。
这些文件作为我们的证据和凭据,至关重要。
其次,我们应当寻求医院相应部门的协商处理,若能够与院方达成共识并妥善解决问题自然是最佳选择。
然而,若经过与医院多次磋商仍无法达成满意的解决方案,我们便只能寻求其他相关部门进一步的投诉途径了。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投诉:
其一,通过拨打全国公共卫生公益热线12320进行投诉;
其二,前往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进行当面投诉,此时请务必携带您所收集到的所有发票以备查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第四十条
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
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