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派出所依法有权调查他人的通话记录。
然而,在我国,获取个人通话清单的主体资格和程序要求都相当严格。
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仅限于出于维护国家安全或侦办重大刑事案件的紧迫性需求,经公安部门或检察院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内容进行审查,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以任何名义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与通信隐私。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以及检察院等法定机构,只有在正式立案之后,凭借单位开具的介绍信,才能够调阅私人通话清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