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基础养老金的每月标准是由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的平均月薪及员工自身月均缴费工资金额的指数化平均值作为基准,每完成持续1年的缴纳义务便可领取百分之一的比例。
其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在退休时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每月标准则是根据个人账户内累积存储的金额除以国家规定的月度发放周期而得出的数字。
详细计算方法如下:
若某参保人在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为A元,则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将等于A÷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的每月标准是以员工自身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准,对于“统账结合”政策实施之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即可领取百分之一点二的比例。
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