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法人制度的优势与劣势是相对而论的:
相对于其他组织形式而言,法人制度所带来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其地位和影响力上,这一点无论是在商业领域还是社会团体中都表现得极为明显,同时,作为一名法人,其应享有的经济利益亦颇为丰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组织形式下,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往往被视为公司整体行为的体现,当公司遭遇损失时,法定代表人必须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