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契税方面:
非普通住宅的契税按照4%的比率进行征收;
而对于普通住房而言,其契税标准则设定在1.5%。
此外,对于个人首次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其契约契税可按1%的税率进行征收。
然而,各个城市在具体的收费标准上可能会存在微小的差异。
2、关于住房维修基金:
当商品房进行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签订相关的维修基金交缴协议。
在此过程中,购房者需按照购房款的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支付维修基金。
值得注意的是,售房单位代收的维修基金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并不纳入住宅销售收入范畴。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含了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以及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两部分。
其中,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又被称为专用基金,主要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且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专用基金遵循“钱随房走”的原则,即在房屋转让时,账户内的余额资金将随之转移至房屋的新产权所有人手中。
3、房屋产权登记费:
部分开发商会选择在办理房产证时才开始收取此项费用,其中住宅类别的登记费为每套80元,非住宅类别则为每件550元。
4、证照印花税:
每本证书需缴纳5元的印花税。
5、工本费:
每本证书需缴纳10元的工本费。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