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电动车撞击导致人员死亡的案件判决结果,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若电动车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一人及以上的严重伤亡后果,且驾驶员负有全责或者主要责任,那么其行为便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必须接受法律的审判与处罚。
其次,如果事故仅致人员死亡,但驾驶员所负担的责任为次要或者无需负责的情况下,由于未达到刑法规定的犯罪标准,所以此类案件通常不会被判定有罪并进而判处相应的刑罚。
最后,如果驾驶员在驾车过程中有意将他人撞死,那么这种行为便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应当受到严厉的刑事惩罚,包括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等;
而对于情节相对轻微的案件,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