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扣押毒品的具体操作规程如下:
首先,必须对毒品及其内外部包装实施扣押;
其次,侦查机构需聘请具备相关专有知识的人士,对扣押的毒品展开详细的勘验与检查工作;
再者,在扣押毒品的过程中,务必进行拍照或录像以备日后参考;
最后,必须指派两名合规的侦查人员参与此次行动并负责执行。
法律依据:
《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侦查人员应当对毒品犯罪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勘验、检查或者搜查,及时准确地发现、固定、提取、采集毒品及内外包装物上的痕迹、生物样本等物证,依法予以扣押。必要时,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侦查人员对制造毒品、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犯罪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或者搜查时,应当提取并当场扣押制造毒品、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的原料、配剂、成品、半成品和工具、容器、包装物以及上述物品附着的痕迹、生物样本等物证。
提取、扣押时,不得将不同包装物内的毒品混合。
现场勘验、检查或者搜查时,应当对查获毒品的原始状态拍照或者录像,采取措施防止犯罪嫌疑人及其他无关人员接触毒品及包装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