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践中,违章建筑享有一定程度上的合法性保护,但是当其属性发生改变或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时,政府有权强令其自行拆除。
在这种情况下,违章建筑调查和通报者发现任何新的违规建筑行为,都应该立即向负责相关事务的政府机构汇报处理。
同时,违章建筑的调查和拆除者在执行相关任务时,必须佩戴由直辖市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颁发的专用身份证明,同时还需携带相关的拆除许可文件。
关于违章建筑的处罚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首先,罚款。
如果违法建设当事人所建造的违章建筑能够通过纠正措施来消除对规划实施的不良影响,那么政府会对其处以建设工程总造价5%至10%之间的罚款。
其次,限期拆除。
如果违法建设当事人所建造的违章建筑无法通过纠正措施来消除对规划实施的不良影响,那么政府将会要求其在限定时间内自行拆除。
最后,行政强制拆除。
如果违法建设当事人拒绝自行拆除,那么政府将会采取强制手段进行拆除。
此外,违章建筑的立案标准也有所规定。
具体来说,以下三种情况均可作为立案依据:
第一,未经政府批准,擅自非法转让、租赁、抵押以划拨方式获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第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非法转让以出让方式获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第三,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非法出让、转让或者租赁用于非农业建设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
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