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当事人需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由单位出具并盖有公章和财务章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若申请人亲自办理业务,则无需额外手续;
3.如果申请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理办理相关事宜;
4.在提取个人以及配偶的公积金时,除提交上述规定文件外,还需附带提交结婚证或者能够证实婚姻关系存在的户口簿作为凭证;
5.如需提取房屋产权共有人的公积金,则需要同时提交共有产权登记分割表等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