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适用范围上存在差异,有期徒刑适用于罪行较为严重或轻度犯罪分子;
而拘役仅适用于罪行轻微者。
(2)在执行地点方面两者也有所区别,有期徒刑通常需在监狱或其他类似场所服刑;
而拘役则可交由公安机关在附近监管执行。
(3)期限方面,有期徒刑的刑期较长,起始点较高,幅度较大;
而拘役的刑期较短,起始点较低,幅度较小。
(4)在待遇方面,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只要具备劳动能力,均应参加无偿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
而被判拘役的罪犯,每月可获准回家一至两天,参与劳动的,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发放薪酬。
(5)在法律后果方面,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获得赦免后若再犯特定罪行且满足一定条件,将可能构成累犯;
但对于被判拘役的罪犯而言,除非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否则原则上不会构成累犯。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