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开设赌场罪可实施主刑惩罚以及财产附加刑罚,其中财产附加刑罚主要表现为罚金。
第二,若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纠集众人进行赌博活动或将赌博作为个人谋生手段,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须缴纳相应数额的罚金。
第三,对于以营利为目的者,其开设赌场的行为,应当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处罚,同时也需缴纳相应数额的罚金。
最后,若行为人所犯之罪情节严重,则应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同时仍需缴纳相应数额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