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践中,实习期及试用期仍然具备以下重要的劳动保障准则:
首先,用人单位必须依据法律法规来确保所有实习生或处于试用期阶段的员工享有充分的劳动安全与卫生防护措施;
其次,确保他们享有合乎规定的休息和休假权益同样至关重要;
再者,需要保障他们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合法权利;
此外,对于处在试用期中的员工来说,他们所获得的薪资待遇不应低于法定的最低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