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该类案件理应交由检察机关启动立案侦查程序。
枉法裁判罪,又被称为司法工作者在民事、行政诉讼领域内故意背离事实真相及法律规范作出不当裁决,且情节恶劣者。
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时,有权对诉讼活动进行全程法律监督,若在此过程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实施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破坏司法公正的犯罪行为,则可依法由人民检察院启动立案侦查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