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房屋预售方的违约行为处理方案如下:
若预售方向买方实际交付的住房未能达到原合同所约定的标准,买方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原有合同,并且,预售方需承担由此引发的违约责任;
如目前买方坚持按照原有的合同条款来进行交易执行的话,我们会全力支持他们的诉求。
对于预售方有意通过广告或其他公开手段来向公众传达错误的信息,从而诱导消费者购买其房产的行为,如果给消费者带来了经济上的直接损失,那么预售方应当对此进行全面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