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催款人员登门造访时,各位务必牢记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首先,请务必进行影像记录,包括照片以及视频,从而全面完整地记录下双方之间关于债务纠纷的所有交流内容;
其次,请向催款人员索取其身份证明文件、职业资格证书以及银行或相关平台的授权书,若对方无法提供这些材料,您有权选择不予理睬。
在面对上门催收的情况时,切勿拒绝与对方进行有效的沟通,也不应采取任何形式的侮辱、攻击行为进行暴力抗争。
相反,我们应当保持冷静,与对方进行理性的协商,详细阐述自身无法按时偿还债务的具体原因,同时明确表达出自己愿意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的决心,展现出良好的还款态度。
在催收结束后,我们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与对方坦诚相待,共同商讨出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而非为了敷衍对方,做出一些无法兑现的承诺。
倘若对方在上门催收过程中,使用了明显的暴力催收手段,如威胁、恐吓、非法拘禁、殴打等,我们必须毫不犹豫地立即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及时提供相关证据,以便警方介入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