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群体中涉及到的故意伤害案件,若被告人的行为致使受害者受伤程度达到轻伤级别,那么依据法规所规定的应适用的法律规范,对其进行从轻发落或减轻诉讼处罚。
但是,如果涉案的未成年人年龄尚未达到16周岁,但其故意伤害行为导致受害者受到了重伤的损害结果,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凡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都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