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施行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于抢夺价值在1000元至3000元人民币之间的财物,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
而对于抢夺价值在3万元至8万元人民币之间的财物,则属于数额巨大的范畴,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若抢夺价值高达20万元至40万元人民币的财物,那么就会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重判,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作为附加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