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而言,涉及贪污数额达到或超过5000元人民币将可能面临法律责任追究。
然而,当满足下列任一条件时,公安机关将会依法启动侦查程序和公诉程序来追诉相对应的犯罪人员:
1)个人受贿敛财累计额度已经远远超出了5000元这个门槛;
2)个人受贿所得名义上未达5000元人民币,但其贪污行为已经给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带来显著而严重的损害后果;
3)相关涉案人员未经许可强行索取不正当财物且情节恶劣;
4)行为人故意对相关机构以及个体刻意实施刁难以及威胁行为并产生了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