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上下班途中骑行时发生摔跤事件并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
具体而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可以被判定为工伤:
1、员工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工作任务受到意外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准备工作或收尾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范围内,因为履行职务而遭受暴力等突发性事件的伤害;
4、患有法定职业病类别之内的疾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