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对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总价值超过人民币一万元的公民,将被面临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短期拘役之惩处,若情节特别恶劣或可能产生的损失极为巨大,则刑期可能进一步延长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这是由于在公众场所实施此类破坏行为,不仅会对受害者个人财产权构成侵害,作为犯案人,还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也不能忽视同样重要的、应负起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