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入危险驾驶罪行的案件纪录无法被彻底消除。
实质上,所谓“案底”即是指曾犯下犯罪行为且留下了相应的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这些记录会被保存在公安机关的专门数据库中。
而危险驾驶罪则特指在驾驶员处于醉酒状态或以诸如追逐竞驶、严重超载以及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方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从而对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