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于涉及金额高达30万元的帮信罪行,通常将被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等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帮信罪并非典型的数额犯,
因此,犯罪所得的金额并不能直接作为决定量刑轻重的唯一因素。
在符合帮信罪成立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还触犯了其他罪名,那就应按照处罚更为严重的罪状进行定罪判罚。
此外,若能主动退还违法所得,这无疑会对减轻刑罚甚至免于处罚产生积极影响。
最后,关于身份问题,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为之,也就是说,当事人明知自己正在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协助,然而在某些案例中,即便涉案人员已经构成帮信罪,他们可能仅仅扮演着从犯的角色,
因此,从犯理应得到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宽大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